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等国家科技部下属项目,都是“十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重点内容。而这些看似宏伟的项目,也不只是大型企业的专利,中小企业合适的项目也可以申报并获得批准。而首先,你需要知道,有哪些项目是可以获得支持的,然后用以对照自己的能力和潜力,做有准备的选择。
 我们将在近几期为您尽量挖掘科技类项目申报的情况,以便在下个申报季度,让您可以有所准备。
 如何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重点新产品档案
 名称 国家重点新产品
 荣誉等级 国家级
 主管部门 国家科技部
 申请费用 主要为报名费用
 申请时间 每年10月至12月
 申请方式 向当地科技厅(局)申请
什么是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的科技计划。它旨在促进新产品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营造科技产业化环境,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增强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
 指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研制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由科学技术部认定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
 指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且给予新产品研发补助的项目。
 新产品计划将根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产品指导目录》,确定优先支持的范围与不支持的范围,每年的评选也均依照此规定执行。
 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范围如下:
 (1)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及交通、农业、其他高新技术产品;(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3)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4)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5)利用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或其他基础研究计划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新产品计划原则上不支持范围如下:
 (1)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2)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3)传统手工艺品;(4)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5)动、植物品种资源;(6)高能耗、环境污染的产品特殊情况一般保健品原则上不予立项,但确属药用价值高,有很好发展前景的产品可考虑在立项范围内;一般纺织品原则上不予立项,但对能更新换代并有较大技术突破的纺织材料可考虑在立项范围内;军用产品不在新产品计划中立项,但军转民项目属新产品计划立项范围。
 在支持范围类的产品方可申报新产品计划,并需满足相关立项条件,如首次开发成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对于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更有资格申报新产品计划的重点项目。
 新产品计划项目立项的基本条件如下:
 (1)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生产的新产品;(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的新产品;(3)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4)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的新产品;(5)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的条件如下:
 (1)符合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2)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3)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4)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规模效益的新产品;(5)研究开发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开发的新产品;(6)满足国家迫切需要,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7)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申报资格
 凡产品在新产品计划以内,并自认产品达到新产品计划标准的单位,均可参与新产品计划的申报,对申报单位另有规定如下:(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2)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3)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可根据规定采用相应程序进行申报,其中:(1)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的企事业单位,按地方科技厅(科委、科技局)(以下简称地方)要求的相关程序向地方申报。
 (2)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向各部门科技司(局)、总公司(以下简称部门)申报,或向所在地地方申报。
 申报单位需按各地方、部门的要求申报项目,如广州地区企业按要求应向广州市科技局相关部门申报,而不得直接向科技部报送电子数据和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进行新产品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因此,评审单位要求审办单位的资料详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受理该项目的申请。
 同时,新产品计划禁止申报重复的项目,凡发生重复申报情况者取消申报资格。重复申报含义如表1所示(表见当期报纸)。
 新产品计划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产品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表),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
 其中必备附加材料指: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提交复印件。
 辅助附加材料指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常见辅助附加材料如表2所示(表见当期报纸)。
 填写申报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可用word格式文件或申报软件录入、打樱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原则掌握在五年之内;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两年之内;创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两年之内。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附加材料在后)。申报材料至少需要准备一式两份,为报科技部所用,各主管部门或许根据需要要求单位提交更多份的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
 目前,各地方、部门向科技部申报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
 网上申报指项目申报通过向新产品网站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数据实现。电子数据统一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简称申报软件)录入,经认真校对,确认数据无误后,需按规定格式(□.dbf)要求导出数据,交由各地方、部门。各地方、部门会将申报数据统一发至新产品网站电子信箱。申报软件及其相关文件可在新产品网站的相关栏目中下载□http□//www.chinanp.gov.cn□。
 科技部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发送的电子数据。
 书面申报表需按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科技部将不予受理。全套书面申报材料必须按《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科技部,一式两份。
 申报日期
 以2003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为例,该年度申报受理开始于2002年10月,截止至2002年12月31日。以各地方、部门的项目申报、审查、评估(评审)及推荐上报工作完成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企业应尽早申报。
 项目评估(评审)
 新产品计划所有申报项目,须由地方科技厅(科委、科技局)、部门科技司(局)进行形式审查后,进一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或组织专家评审。
 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评估(评审)将立足于国家层次,以科学、公正、严格为标准,以保证新产品计划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承担新产品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是经地方科技厅、部门推荐,具有良好信誉和较高业务水平,并具有科技评估经验的专业评估机构。
 实行评审的地方、部门,将聘请掌握相关专业技术、熟悉市场行情和了解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每个项目至少五人)。专家组成员有一半至三分之二将是同行专家,同时还有一定比例的经济与管理专家,由专家组长,负责该组评审工作。
 表3所示(表见当期报纸)为主要评估(评审)指标,企业可自行对照改进,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各地方、部门可能在满足以上共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进一步细化的评估(评审)指标。企业也须适当注意。
 评估(评审)结果将形成项目评估报告,将项目评估(评审)结果划分为a、b、c、d四类。
 a类项目:
 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产品;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大规模效益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实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开发的新产品;满足国家迫切需要,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b类项目:
 创新性较强,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竞争力较强,市场潜力较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定规模效益的新产品;满足国家需要,对国家贡献较大的新产品。
 c类项目:
 基本上符合b类以上条件,但因缺少某种必备附加材料或主要辅助附加材料而影响专家判断的新产品。
 d类项目:
 属于不予立项范围的产品;技术水平或市场前景一般的产品;国内有相同或类同的产品,且产品性能、经济效益等没有明显优势的产品;有产权争议的项目;缺少必备或关键申报材料的项目。
 项目认定、立项、经费安排、跟踪管理
 通过评估(评审)并由各地方、部门报送的项目(项目申报备案制试点单位的项目除外),由科技部组织具有一定权威的各行业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认定。项目认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评估(评审)的程序和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是否具有创新性;项目技术是否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项目的市场前景预测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是否真实;申报的产品是否已有相同或类同产品。
 在专家认定的基础上,经科技部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确定该年度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并下达到各地方科技厅(科委、科技局)、部门科技司(局、总公司)。
 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根据国家政策,择优选择部分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新产品研发补助支持。新产品研发补助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支持补助在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之间。
 新产品计划下达后,将由各地方科技厅(科委、科技局)、部门科技司(局、总公司)对本地区和本部门新产品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特别会对获得新产品研发补助的重点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