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兼并收购”,英文mergersandacquisitions,缩写“m&a”,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和形式。“兼并”一词通常泛指“兼并”和“合并”。“兼并” (merger)指两家或数家公司合为一体后其中一家公司续存(survive),而另一家公司或数家公司则并入此公司。“合并
“兼并收购”,英文mergersandacquisitions,缩写“m&a”,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和形式。“兼并”一词通常泛指“兼并”和“合并”。“兼并” (merger)指两家或数家公司合为一体后其中一家公司续存(survive),而另一家公司或数家公司则并入此公司。“合并”(consolidation)则指两家公司或数家公司合为一体,产生一个“新”的公司,而此前则是两家公司或数家公司。
收购兼并是公司法中最激动人心的一幕,是争夺权力和金钱的搏斗。如果把公司上市比作是点石成金,兼并就是弱肉强食,巧取豪夺的角逐。当然,公司管理层和中介机构(主要是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和会计师)则美其名曰为“优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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