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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合同本月定稿 尽管是正常上班日,而且每张门票卖到20元,但昨日在上海展览中心开幕的“中国(上海)连锁加盟创业展”依然吸引了不少观众。针对市民对投资加盟的热情不减,业内人士提醒,市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已联合制订了《上海市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
连锁加盟合同本月定稿
尽管是正常上班日,而且每张门票卖到20元,但昨日在上海展览中心开幕的“中国(上海)连锁加盟创业展”依然吸引了不少观众。针对市民对投资加盟的热情不减,业内人士提醒,市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已联合制订了《上海市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阶段现在已经结束,本月中下旬将正式定稿。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可以参照该示范文本。
在昨天的展会现场,记者看到不少观众怀抱厚厚的资料,在各个摊位之间饶有兴趣地穿梭往来,现场摆放的用于洽谈的椅子坐满了人,展商的投资顾问不厌其烦地回答观众的各种提问。据了解,由于比较适合个人创业投资以及中小企业低成本扩张,连锁加盟近年来广受关注。不过连锁加盟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名为连锁加盟实为兜售设备、虚夸投资回报、不提供开业指导和培训等。有关人士因此提醒有意投资创业者,选择连锁加盟时务必要慎重,尤其在立订合同时,相关条款的约定务必要周全。
日前,为规范特许经营行为,保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已联合制订了《上海市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记者昨日查看了该文本,关于信息披露,该示范合同文本第27条规定,合同有效期内,加盟商应及时向加盟者披露有关授予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及其他对加盟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加盟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加盟者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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