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最大高校综合门户网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会员写作
  • 首页
  • 家教
  • 校园
  • 学习
  • 论文
  • 考试
  • 考研
  • 英语
  • 读书
  • 留学
  • 实习
  • 招聘
  • 求职
  • 创业
  • 高考
  • 大赛
  • 专题
  • 交友
  • 日记
  • 相册
  • 壁纸
  • 图库
  • 两性
  • flash
  • 笑话
  • 闪字
  • 培训
  • 商城
  • 电影
  • 音乐
  • 分类
  • 问答
  • 圈子
  • 查询
  • 顶客
  • 社区
  • 您所在的位置:四川大学生联盟 > 学习 > 电子商务 > 对高法关于网络域名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 对高法关于网络域名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时间:2008-02-15 点击: 收藏 评论 0 条 我要投稿
    相关热点: 司法解释 理解 适用 最新 纠纷 关于 网络 域名 规定 法院
    本文摘要:

    域名的作用是正确标示计算机在互联网上的物理地址,每一个域名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有这样才能使用户在互联网上找到指定地址的网站。由于域名的独一无二性,随着网络商业化的发展,域名逐渐具有了区别不同域名持有人及其所提供服务类别的标识功能,因此域名兼有“地址”


        域名的作用是正确标示计算机在互联网上的物理地址,每一个域名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有这样才能使用户在互联网上找到指定地址的网站。由于域名的独一无二性,随着网络商业化的发展,域名逐渐具有了区别不同域名持有人及其所提供服务类别的标识功能,因此域名兼有“地址”和“标识”双重作用。

        与域名的标识性相伴的现象是相对应的法律制度贫乏,因而屡屡引起域名与商标、商号等法律其他标识类客体之间的权利冲突,网络域名争议纠纷已经成为近年来涉及网络的最突出、适用法律最为模糊的法律纠纷。目前中国法院受理的域名纠纷案件广泛涉及域名与驰名商标、普通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姓名、商号、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之间,以及域名与域名之间的各类纠纷。随着众多著名商标例如“ikea”(宜家)、“safeguard”(舒肤佳)等域名纠纷案件的判决,如何正确制定和使用法律解决域名纠纷已经引起了国内外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上述背景下,最高法院近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域名纠纷的具体法律理解和适用制定了具体办法,该解释涉及以下内容:


    一、关于受理范围

        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域名注册、使用与已经注册的商标、企业和其他组织名称等发生冲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纠纷,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对于涉及网络域名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即使被告为网络域名的注册登记管理单位,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应当予以受理。

        该条规定澄清了以往学界中争论不休的三个问题:一是域名是否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曾有学者援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不将域名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的建议,认为域名毫无权利或权益属性。 此次解释对域名明确定位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有利于对域名实施更全面的法律保护。二是我国法院对国际域名的撤销、变更是否具有管辖权?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解释第二条关于涉外域名纠纷的内容来看,我国法院可以受理并审查涉及国际域名的纠纷,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判决是否撤销和变更域名。三是ICANN(国际互联网名址分配公司)、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解释对此也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这种对国家司法管辖权作扩张解释的做法与国际惯例以及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也是相一致的,能够更好地体现国家司法主权和保护域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受诉法院的确定

        解释第二条分别就域名纠纷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地域管辖方面基本与高法前段时间出台的关于网络著作权管辖原则相同,即由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在难以确定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的情况下,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情况,特别规定可以按照民诉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来执行,即对涉外域名纠纷可以由代表机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等连接点所在地的多个法院管辖,甚至只要被告不提出异议并且应诉答辩的,也可视为该法院有管辖权。

        级别管辖方面则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这主要是基于考虑到域名纠纷数量不是太多,但需要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知识,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能够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三、域名纠纷的诉因和案由的确定

        解释第三条规定,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以往在司法实践当中,往往会出现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两种以上的侵权行为竞合的情况,解释规定诉因可以笼统地成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这意味着受诉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分别或同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等法律。解释同时补充规定:对出于恶意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

    0
    顶一下
    上一篇:对网络电子商务合同实施法律上监管问题研究
    下一篇:电子证据体系及法律定位
    责任编辑:战国狂
    • Google
    相关文章
    • [电子商务]抢注域名心得
    • [电子商务]网络经济风险及其防范
    • [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模式综述
    • [电子商务]报喜鸟暗投电子商务拼PPG
    •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新势力不断崛起
    • [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不完善仍制约电子
    • [电子商务]卫哲:努力让阿里巴巴成为
    • [电子商务]摩托罗拉开通网上商城系统
    • [电子商务]手机连锁卖场营销求变 试
    • [电子商务]福建省将建国际电子商务应
    最新热门图片
    20秒注册会员,你也可以成写手 你的文章也精彩
    • 电子商务助河北经济由大变强
      电子商务助河北经济
    网友热评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发表评论:(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 请您注意: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您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3.四川大学生联盟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成功学】 【营销学】 【自学考试】 【求职面试】 【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 【网上开店】 【搜索引擎】
    最新TAGS
    网上辅导 方案 办理劳动手册 北大方正 帅哥 GPS 女生的信 汕头华侨 大腿 西南师大 西南师范校花才貌双全 注销公告 校花王新艳 连锁 社会实践 秸秆气化炉生产厂家 铝膜气球 西安理工大学 赶紧 校面试题 同台 T恤 成绩 高校 婚庆 高学历 女人 陆小雅 雅思 兼职 报复前男友 写给一个 遭劝退 上海大学 思琪 南昌 青苹果 调查 艳照门 女性网站
    随机推荐
    电子商务魅力无穷七大模
    农业网站在农业现代化进
    对网络电子商务合同实施
    电子证据体系及法律定位
    电子商务与传统渠道----
    创投企业商业计划书模板
    如何建设电子商务的信用
    电子商务实战经验七点谈
    电子商务的本质
    摩托罗拉开通网上商城系
    信用体系不完善仍制约电
    商业计划书-中文商业计
    中国电子商务网经的盈利
    美国舆论竞相评说中国电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自
    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科
    跨国石化公司电子商务实
    电子商务主体及准入监管
    商业周刊:电子商务的六
    电子商务对我国传统证据
    最新热门
    电子商务助河北经济由大变强
    电子商务助河北经济
    抢注域名心得
    论文:提升企业核心
    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创投企业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
    福建省将建国际电子
    电子商务与传统渠道
    浅议电子商务对市场
    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关于我们]  [网络合作]  [广告服务]  [网站记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四川大学生联盟 蜀ICP备05017152号 Copyright © 2001-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