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11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河南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同发展农村基层公益性事业相结合,从2006年起连续3年,每年挑选1000名左右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乡(镇)教育、医疗
11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河南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同发展农村基层公益性事业相结合,从2006年起连续3年,每年挑选1000名左右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乡(镇)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阶段性服务,期限1至2年。
服务期间,其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共同支付,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从2005年起,凡县以上教育(不含高等院校)、卫生系统新进的高校毕业生,应安排到乡对口单位服务1至2年。服务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交通费用和生活补贴由原单位负担。
从2005年下半年起,在全省逐步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从2006年起,每年选拔200名高校毕业生到国家和省定贫困县的贫困乡从事为期两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生活补贴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来源: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作者:记者党晓梅 实习生李萌 20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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