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前几天的一个上午,省妇联维权投诉中心来了一男一女两位20出头的年轻人。男的一脸阳光,女的却是满面愁容。他们自称是南郊某大学的大三学生。两人坐定后,男青年指着同来的女子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她在南郊一家庭应聘去做家教时,被男主顾侵犯了。“希望妇联为她主持
前几天的一个上午,省妇联维权投诉中心来了一男一女两位20出头的年轻人。男的一脸阳光,女的却是满面愁容。他们自称是南郊某大学的大三学生。两人坐定后,男青年指着同来的女子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她在南郊一家庭应聘去做家教时,被男主顾侵犯了。“希望妇联为她主持公道,让这种色狼受到处罚。”接待他们的妇联干部杨爱民觉得蹊跷,便对两青年说,如果是举报性侵犯,这已经涉及犯罪,因此应该到所在派出所去报案。
然而,一直呆坐旁边的女青年,此刻却双眼泪涌,欲言又止。细心的杨爱民发现,女子似乎有难言的心事。随后,双眼垂泪的女青年央求男友外出回避后,对杨爱民哭着讲了事情原委:在今年9月7日,她在西安南郊应一主顾约请,到一家庭做了家教,并议定每课时酬金30元。然而当她去了以后,男主人却醉翁之意不在酒,当天晚上趁其妻子不在家时,对她进行了性侵犯。
“那你当天晚上为什么不及时报案?现在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证据怎么寻?”杨生气地问。
“他事后给我付了一点‘家教费’,当时觉得这种事好丢人,就没有报警。现在想起来很痛苦,也很后悔,所以想找妇联投诉看怎么解决。”
杨爱民觉得事情严重,便详细记录了她的投诉情况后,并好心对她进行教育和安慰。在女青年走后,杨爱民立即向所在地派出所联系询问。然而结果令这位妇联干部颇感意外,事情远非女青年自诉的那样简单:那位女大学生在今年7月放暑假后,应聘做家教中,已先后被所应聘家庭的男主人性侵犯3次。“但每次事后,都给她一点所谓的家教费,因此她竟然都默认了。最后一次女子声称要到妇联反映。这男子才有所收敛,并赶在女大学生反映之前到当地派出所自首,也接受了处罚。此事中,这个女大学生也有不自重的地方。因此,希望她能吸取教训,提高法制意识,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9月9日上午,杨爱民对记者说起此事时仍感到十分困惑。她说,一些女大学生在应聘家教中,被男主人性骚扰的事多有听说。但这个女大学生在遭到数次性侵犯后,侵犯者只给一点很少的所谓“家教费”,她居然能默认了?令人费解。“由于她起初的默认,因此导致对处罚色狼很不利的后果。来投诉时她不断流泪,感到痛苦。这实在令人既痛心又觉可悲!”杨爱民说:“发生在这位女大学生身上的这类事虽然不多,但也非个案。类似女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更是时有所闻,这反映出现一些大学生法制观念的薄弱。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家庭、学校以及大学生们的警惕。因此希望大学生们在学习科学知识同时,更要多学习了解社会知识,特别要自重、自尊、自爱,同时切实提高自己的社会防范和是非判断能力。”(西安晚报 2005-09-22 记者李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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