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签署《北京共识》 “首届新闻传播学运院长国际论坛”于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倡议并承办了本次论坛。来自世界各地的70家新闻传播学的院长、系主任和负责人出席,并就新闻传播事业与新闻传播教育的发展充分交流了意见。与会者一致认
签署《北京共识》
“首届新闻传播学运院长国际论坛”于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倡议并承办了本次论坛。来自世界各地的70家新闻传播学的院长、系主任和负责人出席,并就新闻传播事业与新闻传播教育的发展充分交流了意见。与会者一致认为,本次论坛为世界传播教育界的领导者提供了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聚会,为新闻传播教育国际交流翻开了新的一页。
“首届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国际论坛”与会者达成五项共识:一、新闻传播事业是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力量。新闻传播工作者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担负着神圣职责。
二、现代新闻传播事业的迅猛发展,不仅对新闻传播教育提出了全新要求,而且为新闻传播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广阔的人才市场。
三、新闻传播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具有神圣的职业良知、宽广的国际视野、深厚的文化修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新闻传播工作者新闻传播教育工作者应当以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自豪感担负起培养新闻传播专业人才的责任。
四、世界各国新闻传播教育工作者需要进行多种方式的交流与合作,以扩充自身知识、丰富自身经验、提高自身能力,为培养新闻传播专业人才作出贡献。
五、建立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国际论坛定期举行制度。当届论坛承办者组织各学院协商确定下届论坛承办学院。承办当届国际论坛的新闻传播学院为当届论坛执行主席学院。
●参与北京共识签字的新闻传播院系名单: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传播艺术学院、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美国威斯敏斯特大学媒介艺术与设计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新闻学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新闻系,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黑龙江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新闻与传播学院、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信息传播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济南大学新闻学、韩国高丽大学新闻学院、辽宁大学文化传播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新闻系、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内蒙古大学人文学院新闻学系、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内蒙古大学人文学院新闻学系,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新闻学院,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山东大学文学语新闻传播学院,上海大学新闻传播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新闻系、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新闻系,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山西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深圳大学文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美国丹佛大学传播学院,美国北卡新闻传播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疆财经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新疆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南传播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文学新闻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传播学院,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西南大学文学院新闻系、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西藏明院新闻学传播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来源:人民网 200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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